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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生产通用要求》将于2023年11月18日正式实施

本网讯,由电池回收利用委员会提出,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归口的T/DZJN 1892023《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生产通用要求》标准于2023年10月19日正式发布,2023年11月18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由荆门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湖南金凯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沧州彩客锂能有限公司、池州西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贵州中伟兴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全南县瑞隆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北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锂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鑫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保定巨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起草。

《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生产通用要求》将于2023年11月18日正式实施(图1)

《梯次利用锂电池 两轮电动车用电池技术规范》将于2023年11月18日正式实施(图2)

请有意向参与标准制定的单位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参编单位申请表》(见附件),请将申请表发至邮箱dchslm2019@126.com或联系人。 

电池回收利用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 张 鑫   刘君

电 话:131-2690-4348   134-3957-4028 ;010-88119350             

邮 箱:1635950791@q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C座2层

附件:《第一起草单位申请表》、《参编单位申请表》




加强协会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与相关产学研用单位的联系,组织和承担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政策宣贯、标准制订、展览展示、技术和人才交流、业务培训、科技成果鉴定与推广应用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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