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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6月21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介绍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会上表示,我国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发展还存在着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地域看,受动力电池低温适应性、充换电设施不足等因素影响,东北、西北等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对滞后,东北三省和西北五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到全国总量的5%,地域上呈现了不均衡的特点。从车型看,新能源商用车销售增长较乘用车明显迟缓。2022年新能源商用车仅占商用车总销量的10.2%,也就是说,所有商用车当中新能源的商用车只有十分之一,其中,中重型货车销量占比仅有2.7%。从城乡市场看,农村市场尚未充分挖掘,2022年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销量仅占农村地区汽车总销量的4%,远远低于行业总体25.6%的水平。

针对上述问题,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从供需两侧入手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

一是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支持开展高安全全气候动力电池、热泵空调、整车热管理等技术攻关,提升动力电池热失控技术标准,以进一步增强新能源汽车低温适用性和安全性,满足高寒地区消费者需求。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推广。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编制实施重卡电动化工作方案,加快提升城市公交、物流、出租、环卫、重卡等车型电动化比例;此外,工信部还将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支持企业开发更多先进适用车型,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释放农村地区消费潜力。

三是强化支撑保障条件。制定促进锂资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快重点矿产项目开发,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健全回收利用体系,拓展梯次利用场景,加快构建绿色、循环生态体系。

四是打造世界一流品牌。持续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专项行动,支持优势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优化产能布局,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落后整车企业和产能退出,推动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品牌。


加强协会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与相关产学研用单位的联系,组织和承担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政策宣贯、标准制订、展览展示、技术和人才交流、业务培训、科技成果鉴定与推广应用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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